坐出租要求司机闯红灯 为付款发生纠纷又动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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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14:35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李鸿光记者宋宁华)行车途中遇红灯,居然要求司机硬闯过去,司机不肯还动粗,如此行为实在太不文明。上周五,静安区法院对出租车驾驶员陆某诉顾某等3名乘客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由3名被告赔偿陆某医疗费和误工费计2633.52元。 今年6月20日凌晨1时许,陆某驾驶的出租车载着3名乘客开到万航渡路新闸路口时,
法院调查后认为,作为乘客也应遵守交通规则,这次纠纷的起因只是为了出租车费,双方本应冷静和理智地来解决,但最后司机和乘客的互殴导致司机身体受到伤害。综合双方的过错程度和损害结果,法院判决3名乘客赔偿出租车驾驶员80%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