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酒楼中遭天花板“扑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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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14:3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无端飞来横祸又得不到解决,市民愤而向工商部门申诉 本报讯记者岑杰昌、黎存根,实习生黄文静报道:在酒楼用餐,却被石膏天花板砸伤头部,市民蔡女士近日遭遇了这起“飞来横祸”。事后蔡女士索赔,却被酒家再三推脱。蔡女士目前已就此事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诉,正在等待答复。
据蔡女士介绍,本月22日晚9时许,她和家人在东华南路一酒家就餐时,一块厚约5厘米、长宽约为60厘米的石膏板突然“从天而降”,正好砸中头部。“当时只觉得头部一阵剧痛,立刻头晕目眩”。家人马上送蔡女士回家。随后,其家人返回酒家交涉,在场的几位员工皆称“老板不在”,不予理睬。蔡女士家人向派出所报警,民警接报后,赶到现场记录备案,建议酒家于次日提供事件证明。当晚,蔡女士并未收到酒家的答复。24日晚,蔡女士和丈夫上门要求酒家补偿自己当日在医院所做的检查费用,员工又以“老板不在”为由拒绝。 26日,蔡女士向广州市工商局反映了情况。记者昨日了解到,申诉已转到越秀区工商分局,在下月16日前将作出答复。 记者昨晚致电该酒家,一位姓田的经理解释,最近老板出差在外,且不慎遗失了蔡女士的联系电话,故一直未能与其协商。他对蔡女士一家颇有微词,“当时没有结账,第二天看病也没先说一声”。 南日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文永表示,就此事而言,酒家负有绝对的法律责任。蔡女士可以就此提起诉讼,要求酒家赔偿检查费、误工费、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Robby/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