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厅里恶意杀人被抓获归案 18岁少年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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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17:20 青岛新闻网 | |||||||||
12月26日,德州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石月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死者亲属经济损失6万多元;被告人范某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游戏厅业主李某夫妇因管理不善、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被判赔偿1.5万多元。 2005年5月7日上午10时,在李某夫妇承包的庆云县剧院电子游戏厅里,刚满18周岁的石月振和15岁的陈文宝在同一台游戏机上玩游戏时发生争执。石月振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
责任编辑:林彦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