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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某男子私刻光碟出租侵犯著作权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08:1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新华社贵阳12月28日电贵州贵阳市一长期私刻制作盗版光碟的个体影碟经营户日前被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申世伟现年28岁,是贵州省金沙县人,来到贵阳后便做上了贩卖光碟的生意。2005年2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申世伟在经营影碟生意过程中,在未取得著
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长期私自复制电影、电视等作品,先后制作2500份光碟用于牟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申世伟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何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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