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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21岁女孩冒充“大人物” 两年骗同学62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11:09 国际在线

  一个只有21岁的女孩,在长达两年的时间内,骗得一位同学家62万元。昨日,这个“神通广大”的女孩出庭接受了审判。

  站在被告席上的是家住武昌杨园的潘晓(化名)。

  1999年,她和罗梵(化名)同时进了某中专,很快成了朋友,罗梵经常将潘晓带到
家中。

  “我爷爷是大学教授,小姨是军校的,哥哥在英国读书!”在罗家,潘晓总是把自己的“背景”挂在嘴边。平时和罗梵在一起,潘晓也极为阔绰——出门必坐的士,吃饭只去麦当劳,逛街花销动辄上千。时间一长,罗家人认定潘晓是个“大人物”。

  “军校学费低,并且包分配!”2002年4月,潘晓称只要一点钱,就可以把罗梵弄进军校。罗家人信以为真,先后交给潘晓3万多元办理此事。之后,为防止骗局露馅,潘晓又称要帮罗梵出国留学,竟也取得了罗家信任,又骗走32万余元。

  2003年底,潘晓又自称在市规划局有熟人,以可办房产证、建房证等理由,骗取罗梵家13万多元。潘晓还称自己亲戚是搞建筑的,可以帮罗家做房子,再三鼓动罗家把房子拆掉重建。为此,潘晓还煞有介事地与罗父签了工程合同,并预收了工钱和材料款6万多元。

  两年多时间里,潘晓骗取罗家现金62万,但承诺没一个兑现,这让罗梵的父亲开始警觉。2004年11月9日,罗父跟踪后才发现,潘晓的父母都已下岗,这才如梦初醒。

  之后,民警历时5个多月,才将潘晓抓获。民警发现,为了获得罗家的信任,潘晓共制造了46份假材料,包括开学通知、缴费通知、留学通知、出国时间表、出国探亲申请表等等。

  “这些钱我都花光了!”事后潘晓交代,骗来的钱买了四部手机,一台电脑,每月向家里交了2000元的生活费,还给妈妈买了衣服和金银首饰。

  昨日,洪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潘晓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万元。(记者 蒲哲 通讯员 慕容晓)

  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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