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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获国家开发银行亿元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11:20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 杨志光)12月28日,国家开发银行与我市人民政府《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南宁举行,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行长蒋志刚和玉林市市长金湘军代表双方签字。根据协议,国家开发银行今后每年将向我市提供中长期的资金支持,重点用于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并逐步向县域经济、中小企业、教育卫生、“三农”、“走出去”合作、中小金融机构重组等领域提供资金支持。

  自治区银监局局长龙刚家,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行长蒋志刚、副行长戴国辉、党委委员梁维新,玉林市市长金湘军、副市长韦力平以及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银监局、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出席了签字仪式。蒋志刚和金湘军分别在仪式上致辞。

  蒋志刚说,国家开发银行作为中国最大的政策性银行,积极贯彻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方针,立足国家信用,在基础设施等长期融资领域发挥着主力银行的作用。自1999年成立以来,已累计向广西投放资金600多亿元,为广西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生产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玉林市地理位置优越,是中国大西南东向出海和粤港澳西进的最便捷通道,近年来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国家开发银行与玉林市人民政府《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签字,标志着玉林在重建金融安全区进程中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昭示着国家开发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与玉林市人民政府的合作跃上了新的台阶,展现了诚信玉林建设的新面貌。

  金湘军在致辞中指出,我市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的签订,是玉林与国家开发银行银政合作的丰硕成果,将对玉林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的支持,将有效化解我市建设资金“瓶颈”制约问题,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玉林将严格遵守协议的相关条款,主动履行责任义务,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规避投资风险,选准建好项目,确保开发银行投资的安全运行和效益最大化,使地方发展与金融运作良性互动,实现银政之间、银企之间的诚信合作与互惠双赢。

  在会上,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与我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首笔为1亿元的贷款合同,这笔贷款资金将全部用于我市城区道路改造等项目建设上。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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