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箱并不完全保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12:33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12月20日凌晨,瓯海郭溪镇溪源路发生一起盗窃案,失主王某放在三楼的一只保险箱被撬,保险箱内的金首饰及手机等物被盗,损失价值约1万元。 12月11日晚7时许,瓯海区仙岩镇的叶某下班回家后,发现家中一片狼藉,二楼卧室内的保险箱被撬,保险箱内的现金、金首饰等物被盗,总价值6万余元。12月10日晚8时许,瓯海区潘桥镇的潘某家被盗,房内保险箱被撬,保险箱内的2万元现金,项链、手链等黄金
据统计,今年12月份以来,温州市区及瑞安、永嘉、乐清等地发生保险箱被盗案件已达70余起。由于大部分人认为放在保险箱内的物品应该比较保险,所以一旦发生保险箱被盗的案件,涉案金额往往较大。瓯海警方对此类案件经过梳理分析,发现此类案件的作案人一般为2至4人结伙作案,白天主要针对房屋装修较好而上班时间家中无人的居民住宅;晚上主要针对下班后保安措施不完善的企业单位的财物室、办公室等处所。 对此,瓯海警方对辖区内的部分重点企业采取了上门指导安全防范措施。同时提醒市民:1、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尽量不要在保险箱内存放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2、家中的保险箱应尽量放在不起眼处,最好在房屋装修时设计一个暗格将保险箱放入暗格内;3、购买保险箱时应选择性能优良的品牌,不能贪图价格便宜而购买质量不合格的产品。4、存折与身份证要分开存放;5、企事业单位一定要加强门卫保安制度和夜间值班制度建设,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应加强技防设施建设,安装红外线监控等高科技防盗装置;6、对门、窗等入口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加固等措施。富长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