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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伏法的肖新花并非厦大学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13:57 海峡网-厦门晚报

  厦大发表紧急声明:肖新花曾就读的厦门人文学院与厦门大学没有任何关系

  本报讯 (记者 林国泰) 昨日上午,厦大校方紧急约见媒体记者,就部分媒体刊发或转载“厦门大学女生肖新花抢劫杀人并伏法”的不实新闻报道郑重发表声明:肖新花并非厦大人文学院学生,而是厦门人文学院学生。厦门大学与厦门人文学院没有任何关系。

  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党委书记林建德介绍说,“厦门大学人文学院”与“厦门人文学院”是两个不同的单位。厦门人文学院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场所不是厦大校舍,也不在厦大校园内;厦大从未向厦门人文学院提供包括师资、教室在内的任何教学资源;厦大人文学院曾于2003年5月与厦门人文学院(原厦门人文培训中心)合作举办自考辅导班,但此后没有再合作,而肖新花是2004年9月由厦门人文学院自行招收的学生,与厦大没有任何关系。

  厦门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潘世墨在讲话中指出,一些媒体的新闻报道张冠李戴,把案犯误称为厦大学生,对厦大的声誉造成严重损害,引起师生员工的强烈反响和社会各界及海内外校友的广泛关注。厦大对此高度重视,要求相关媒体对不实报道及时予以更正,消除负面影响,维护厦大声誉。同时也委托本报等媒体帮助澄清,为学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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