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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得税法规定 年入12万不申报将按照偷税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1:25 青岛新闻网

  早报讯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必须按规定到地税部门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否则将按违法处理。昨天,市地税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将于后天起实施的新个得税法。

  据介绍,新税法规定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人为高收入者,高收入者将成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力军。新税法同时规定:高收入者必须向税务部门主动办理纳税申报,没有主动申报,被税务机关查明的高收入者将按偷税处理。

  据了解,截至今年11月底,我市税务部门已将150余万青岛市民的收入信息纳入到监控系统中。通过这一系统,税务部门将实时掌握每一名市民和外籍个人的收入信息、是否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应纳税额等情况。

  我市地税局有关统计数字显示,今年1到11月,我市已经入库的个人所得税为15.5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收3.65亿元,增长了30.65%,占全市地税收入比重达到了14.3%。而后天起执行每月1600元的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后,我市将有近20万纳税人无需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市个人所得税收入将因此减少3亿元。(记者臧旭平刘文剑)

  责任编辑:庞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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