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引发纠纷 业主讨说法遇尴尬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1:31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赵锋) 花了上万元装修房子,装修公司却将新房的墙壁和天花板搞得难以让人满意,找鉴定部门鉴定家装质量却碰了一鼻子的“灰”,日前遭遇此事的张女士一脸无奈地称,都是家装公司不按国家标准装修惹的祸。 据张女士讲,今年8月23日她和上海富康西安装饰公司签订了一份家装合同,约定由该公司负责装修她在西安南郊某小区的一套新商品房,工期为8月26日至10月26日。但时至
张女士称,出现了这些问题后,她要求装修公司给予解释处理,但该公司工作人员认为其装修质量没有问题,并撤出工地不管了。为了讨个说法,张女士将此事投诉至西安市家装委,并请求有关部门给做个质量鉴定。但是由于装修公司给她家装修时,是按照西安市家装委制订的标准进行的装修,而这种标准与国家标准不符,有关部门难以来做质量鉴定而告终。 昨日,张女士气愤地讲,这家装修公司不但违约,而且在事先已经给消费者设下了其装修标准不合国标的陷阱,其做法实在令人难以接受。 记者昨日在张女士的新房里看到,装修了半截子的房间确实存在天花板面倾斜、木柜有裂纹、“花墙”等现象。记者就这些现象电话采访了上海富康西安装饰公司的副总解先生,解先生称出现这样的装修纠纷是由于业主方面不按期付工程款,并且业主提供的装修材料不够所致。至于工程质量上的问题,解先生认为,该公司还没完工,业主就不让他们施工造成了这种现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