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死亡青年家人决定捐出其眼角膜及肝脏肾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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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1:51 信息时报 | |||||||||
弟弟还那么年轻,还没看够这个世界,如果把器官捐给别人,既能救人,又仿佛他还没离开,可以继续没走完的路,再好好看多几十年这个世界。——捐赠者哥哥 我孩子不在了,但还能留些东西在世上,帮助其他人,也好。——捐赠者母亲 时报讯 (记者游曼妮 通讯员胡延滨) “这是一个无私的家庭,伟大的家庭!”昨天下
儿子脑死亡母亲无私捐赠 韶关的林先生(化名)结束了他25岁的年轻生命,但是他并没有从世界上消失。12月26日晚上10点多,林先生在当地逛街,忽然被一辆农用三轮摩托车重撞,人当场昏迷过去,虽然即刻被送往当地医院,但经过尽力抢救,28日凌晨,医生还是宣布他已经脑死亡,只靠呼吸机维持生命。林先生的哥哥仔细考虑后,提出一个令人感动的想法:“弟弟还那么年轻,还没看够这个世界,如果把器官捐给别人,既能救人,又仿佛他还没离开,可以继续没走完的路,再好好看多几十年这个世界。”几位兄长在病房里仔细商量了一个钟头,为他们最亲爱的弟弟做了这个决定。 怎么向年过半百的双亲启齿呢?毕竟林先生的父亲有脑血栓,妈妈只是个普通的劳动妇女。但是如果要完成捐赠,就必须经过直系亲属的同意。咬咬牙,林先生的哥哥向母亲说出了实情,老人家一开始愣住了,呆了几分钟才回过神来,并表示愿意捐出儿子的眼角膜。家人围住母亲,等着她的最后决定。虽然林妈妈没读过书,却如此深明大义:“我孩子不在了,但还能留些东西在世上,帮助其他人,也好。”最终同意捐出身上有用的器官。 法医见证下捐出三器官 前日,广东省中医院移植中心马俊杰教授获知这个消息后,代表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分会赶到了韶关。他带来了一份中华医学会关于器官捐赠的申请书,请家属确认。当地对此非常慎重,为了确认专家身份以及此举是否可行,医院逐级请示了县市卫生局、省卫生厅,到昨天中午1点才得到肯定答复。 昨天下午2点多,家属已经签字同意终止抢救。经过法医鉴定后,马教授于昨天下午4点多开始做摘除器官手术。手术大约进行了一个小时,据了解是摘取了眼角膜、肾脏和肝。昨晚大约7点,专家小组匆匆起程,赶回广州。马教授表示,他们将迅速对器官进行检测,确定是否符合移植条件,再考虑下一步的工作。 林先生的家人表示,感谢媒体的关注,希望大家充分尊重他们的隐私,给予安静宽松的环境。 广东第二例脑死亡捐赠 马教授介绍,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分会副主委陈忠华教授多年来一直致力推动这项工作,目前在全国经过审慎考核,已探索性地审核了6例脑死亡患者器官捐赠。而省中医院移植中心就是陈忠华教授在华南地区唯一的委托试点机构。广东省首例脑死亡捐赠发生在去年的11月,捐献者是一位潮汕人士。马俊杰强调,脑死亡器官捐赠的审核手续非常严格,必须是在自愿、无偿的基础上,直系亲属要反复沟通、签字确认,并确保不存在器官买卖交易。 小资料 何谓脑死亡 所谓“脑死亡”是指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技能丧失的不可逆转的状态。而几千年来传统的死亡标准,是以心跳和呼吸的停止为标志。 随着医学的发展,呼吸机和维持心跳血压药物的出现,使一些已经出现“脑死亡”的病人仍可借助外力来维持基本的呼吸和心跳,但其实已经没有抢救的价值。 用于移植的肝、肾脏等器官一般需要在捐献者心脏停跳前摘取才可用。在传统的心跳、呼吸停止后再做捐赠,已经不能用于移植了,只能做医学解剖教学使用。据了解,目前全世界已约有70个国家对脑死亡立法,但我国目前还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