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崇安法院对一起运输假币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四名同村小青年均获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这四名20来岁的小青年都是广东省电白县人,其中吴姓的两人是亲兄弟,另外一人姓李、一人姓周。今年10月四人一起玩耍时在垃圾堆上发现一个编织袋,里面全都是扎好的一捆捆的十元钱。四人藏好钱后一商量,决定用这钱到杭州玩玩。临行前其中一人感觉不对 劲,用水蘸了一下发现是假的,于是在火车上就告诉了其他人。到了杭州,四人身边原有的钱用得差不多了,就试着将藏在塑料袋里的钱拿出来用,先用一张在小店里买袋方便面,居然没被发现,于是就一张一张地买东西。偶尔被发现了也只是拒收,并没有人报警。四人的胆子越来越大了,专找路边小店买东西,找回的零钱就放在一起使用,他们玩西湖、上娱乐场所、找小姐按摩……就这样他们在杭州、嘉兴、上海、苏州大肆使用假币,每到一个地方多则六、七天,少则两、三天,呆上几天就换地方。10月24日中午四人到达无锡,在车站附近的旅社登记住下后,马上就上街去使用假币了。谁知好景不长,当晚民警查房时,硬是从天花板的吊顶上发现了三只塑料袋里装满了假币,经清点四人身边还有3304张十元面额的假币。四个胆大妄为的“楞头青”就这样栽在无锡警方的手中。胡健蕾龚艳芳
《江南时报》(2005年12月30日第二十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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