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 高德江获刑三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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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4:0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武检 记者 杨柳)昨日记者获悉,原省建委工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高德江(正处级)涉嫌滥用职权案件,近日经成都市武侯法院审理,以犯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高德江有期徒刑三年。 据悉,1997年12月,四川省建设实业开发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田芳华为获取非法利益,在不具备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向省建委工会工作委员会请示发售由其修建的天海大市场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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