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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所干部因诈骗获刑15年 服刑期间照领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4:33 重庆晨报

  本报讯 据武汉晚报29日消息,明明因抢劫罪正在服刑,单位却还在向他发放工资。28日,湖北省财政部门在网上接到举报。廖某原系监利县财政所干部,在编。2003年10月,他因诈骗被判刑15年,如今在广东省监狱服刑。

  28日上午,有人向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举报:廖某既是罪犯,为何还要保留财政编制,并且任由其亲属领取16个月的工资?该县县委书记余日福指派专人实地查明:廖
某申请下海后,每月从单位领取部分生活费。因未收到任何司法部门的法律文书,该县在政务网公示编制信息时予以保留。28日,该县决定停发这笔生活费,并在政务公开网上删除其名字。

  已领的钱该怎么办?湖北一律师事务所王万雄律师28日指出,不论廖某所在单位是否知情,这笔钱都属于不当得利,其亲属应无条件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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