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所干部因诈骗获刑15年 服刑期间照领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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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4:33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 据武汉晚报29日消息,明明因抢劫罪正在服刑,单位却还在向他发放工资。28日,湖北省财政部门在网上接到举报。廖某原系监利县财政所干部,在编。2003年10月,他因诈骗被判刑15年,如今在广东省监狱服刑。 28日上午,有人向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举报:廖某既是罪犯,为何还要保留财政编制,并且任由其亲属领取16个月的工资?该县县委书记余日福指派专人实地查明:廖
已领的钱该怎么办?湖北一律师事务所王万雄律师28日指出,不论廖某所在单位是否知情,这笔钱都属于不当得利,其亲属应无条件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