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状告23名欠贷大学毕业生 北京昌平法院已受理此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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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4:40 时代商报 | |||||||||
时代商报讯 据京华时报报道,由于未按合同约定归还来自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区的23名本科毕业生被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昌平支行告上了法庭。银行要求解除双方借款合同,并要求学生归还所借款项的本金和利息。 12月28日,北京昌平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根据银行的诉状,2000年至2002年,该行陆续与当时是中国石油大学学生的23名被
毕业前夕,这23名学生又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借款补充合同》,这份合同规定了毕业生具体的还款数额、期限以及还款方式。 按约定,23名学生须从毕业当年9月起开始分期偿还借款本息。如果学生连续三个月未偿还本息,建行将有权解除合同。 该《借款合同》签订后,建行北京昌平支行如约向23名学生发放了全部贷款,但这些学生毕业后却没有按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本息。 建行认为23名毕业生的行为严重侵犯了银行的合法权益,遂将他们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借款合同,并要求23名被告归还所借款项的本金和利息。 23名毕业生中,拖欠的最高借款额为3.6万余元,最低的3000多元。他们留给银行的联系地址大多为原籍住址,其中有9名学生因读研等原因,所留地址仍是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区的校址。目前这些学生都很难被联系到。 28日下午,记者致电中国建设银行昌平支行,对方没有接受采访。之后,记者又联系该银行个人业务部,咨询中国石油大学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相关事宜时,被一名女工作人员告知,“已停止对石油大学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她解释停发的原因是由于“该校还款率低”。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中国石油大学学生处。一名女老师表示负责助学贷款的老师不在。同时她证实了该校“已不再和建行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而目前该校主要贷款来源于中国银行。她称该校学生助学贷款的申请还在正常进行,没有受到影响,并表示学校财务部门每学期会针对在校学生的一些欠款发出催款通知,但这一措施并不适用于已毕业的学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