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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七千元欠条害死朋友 杀人嫌犯当庭请求判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6:40 辽沈晚报

  为了七千块钱的欠条,闫国林杀死了拿着欠条的白媚(化名),尽管他们是经常一起玩的朋友。“我要求判我死刑,一命抵一命。”昨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闫国林提出这样的请求,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我跟白媚还有她男朋友都是朋友,经常一起玩。我在白媚身上花了30多万,都是我买车买房子的钱,后来我的钱花得差不多了,就跟他俩借了7000块钱。”闫国林说这7000
元钱成了他杀人的导火索。

  白媚的男朋友周某让闫国林写了一个欠条,这个欠条成了闫国林的“眼中钉”。“那7000块钱都是大家一起玩的时候花了,很多人都知道。可白媚总是拿着欠条到我女朋友家闹,我就想把那个欠条给销了。”

  8月13日上午,闫国林到南塔日杂百货买了绳子跟胶布,然后以还钱的名义将白媚约到了于洪区一个宾馆的房间内。

  “开始的时候我并没有真的想杀她。她要是同意把欠条还给我就不杀她了,可我俩谈了没多久又为还钱的事吵了起来,我就用绳子把她的手脚都绑起来了。”闫国林说。

  在用胶布将白媚的嘴封上以后,闫国林翻了白媚的包,但没有找到欠条。气急败坏的他用手掐住了白媚的脖子。“后来我看她好像没气了,就把床上的被盖在她身上走了。”

  闫国林在公安机关所做的笔录中曾经交代,自己杀害白媚是有预谋的。当庭他推翻了自己的供诉,“那个时候我就想死,所以才说我就想杀死她的。”

  案发一个星期后,闫国林在报纸上看到了自己被通缉的照片,就在女友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自首。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闫国林提出公诉。

  肯为白媚花30多万,却为了7000块钱杀了她,这让人不解。当法官提出这个问题时,闫国林叹了口气说:“这个说来话长了,我也不愿意说。就当我是为了钱吧。”

  被害人的家属提出了130余万元赔偿要求,闫国林的家人表示愿意赔偿,但闫国林却一心求死。“我没有钱赔偿,也不想让家人操心。判我死刑吧,一命抵一命。” 记者 范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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