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分红可不按出资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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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6:53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2月29日讯(记者陈新坦) 2006年1月 1日起,市民开公司门槛大大降低,将有10项利好。今天,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就即将实施的新《公司法》进行解答,鼓励市民抓住机遇投资兴业。 据介绍,明年1月1日起股东合资的形式更加灵活,新《公司法》明确允许全体股东约定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新《公司法》还将
此外,公司注册资本大大降低,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降至 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降至500万元;注册资本可分期缴纳;债权、股权、采矿权等可作为出资资本;市民可开办一人公司;无形资产可占到公司注册资本的 70%;股份公司发起人限制放宽;办公司审批“减负”;取消了转投资限制。 新《公司法》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的同时,又加强了对企业违法现象的监管力度,公司违法将面临比以往更重的惩罚。 新《公司法》实施后,岛城企业的年检将推迟到 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