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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图书馆员工私分回扣,工商部门予以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7:02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周爱明) 购买6.5万元图书期刊,暗中吃了6500元回扣,并私自瓜分。昨天,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我市某高校图书馆在购买图书过程中,暗吃回扣构成商业贿赂,被工商部门查处。

  图书馆暗拿回扣遭举报

  近日,知情人向我市工商部门举报称,位于汉中路的某高校图书馆在购置图书过程中,拿了回扣并未如实入账,涉嫌商业贿赂。

  工商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校图书馆在前段时间的图书采购中,从某图书经营部采购了共计6万多元的中外图书、期刊。结算书款后,经营部以“数目数据制作费”名义,返还给图书馆6500多元。

  执法人员发现,这笔6500元回扣进了图书馆的“小账”。图书馆员工随后以“加班费”、“福利费”等名义,将6500元钱瓜分。

  执法人员认为,在账外暗中收取回扣的行为,已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图书馆属于非法人单位,无须独立核算,收取的回扣应该及时进入学校的正规财务账目。将回扣放进图书馆账目中并私自瓜分,属于典型的商业贿赂行为。

  随后,工商部门责令该高校整改,并给予相应处罚。

  图书教材购销回扣黑幕多

  记者在采访中还获悉,我市另一所高校,近期也卷入了图书购销回扣的漩涡。根据有关部门的初步调查,从2001年以来,该高校在购买图书、期刊过程中,涉嫌收受300多万元回扣,相当一部分没有记入学校的财务账,其中仅一笔费用就有80多万元。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对此做进一步调查。

  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图书、教材购销过程中,回扣已成为行业内公开的秘密。回扣一般分为三块:一是由销售方交给学校的部分,记入学校正规财务账;第二块是每笔交易的“返点”,由销售方直接交给购买方经办人;第三块是年底返利,根据一年图书、教材的交易总额,返还给具体经办人。三块加在一起,回扣一般占到购书款总额的10%—30%左右。

  知情人分析,相当一部分回扣落进了经办人的“小金库”和个人“腰包”。(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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