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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结银行人员骗走50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7:54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文刚通讯员黄叶华)今年刚步入不惑之年的范起明一度是风风光光的老总,但由于他丧心病狂骗巨款,最后把自己送上了绝路。日前,海口中院经过重审,决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40岁的范起明,出生于广西桂林,高中文化程度,担任过海口市侨光物业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开过大奔,住过别墅,但这巨额的钱财却是他一手骗来的。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6月至8月期间,范起明伙同无业游民郑郁珠伪造印鉴和挂失申请,在海南某银行分理处主任陈子勉同意下挂失,结伙将该行的定期存款3000万港币取出,除支付客户部分高息外,其余款项瓜分挥霍。1997年8月2日存款到期后,银行持定期存单到分理处支取时,才发觉该款早已被骗走。经查,这家银行实际损失港币2086.08万元。

  法院同时查明,1994年4月至1995年初,范起明指使员工周民伪造房产证,重复抵押,骗取省内另一家银行的贷款,合计人民币2300万元。

  1999年11月,范起明通过他人先后收取在押犯罪嫌疑人陈某的人民币20万元,和在押犯罪嫌疑人曹某的人民币10万元,作为陈、曹二人办理取保候审的活动经费。范起明从中分别抽出5万元和7万元,通过他人转交给原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某,要求为陈、曹二人办理取保候审,但最终未能办成。后范起明因此收回王某退回的4万元。

  1998年2月26日,范起明被省公安厅刑事拘留,同年3月26日被监视居住,5月29日被逮捕,1999年5月13日变更为取保候审,2000年2月24日被解除取保候审逮捕收监。

  2000年5月,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范起明等票据诈骗、贷款诈骗、介绍贿赂一案,提起公诉。此后,审判一波三折。日前,海口中院经过第二次重审后作出宣判,判处范起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陈子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罚金人民币8万元;判处郑郁珠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罚金人民币6万元;判处周民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万元。宣判后, 范起明等人均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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