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借款13年 法院执行7年无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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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7:54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董晓明)又要过年了,代君峰再次开始四处躲着亲戚朋友。13年前,他借了7万元钱给了当时的长安县(今西安市长安区)马兴乡政府,这些钱是他从亲朋好友手里借来的。借款要了11年,领导换了一届又一届,如今马兴乡政府合并到了西安市长安区鸣犊镇,可事情仍然看不到一点希望。 13年前借款7万给了乡政府
1992年的时候,代君峰退伍后在乡办厂当工人,后被聘到马兴乡经委工作。1992年9月,乡上办企业,因后期资金没到位,乡领导让乡干部们都想办法借款,促使乡镇经济发展起来。 时任乡经委主任的代君峰借来7万元,与乡政府签订借款合同,说明借款期限2年,并支付利息,随后他将7万元现金交到当时的乡长手中。 “当时的7万元不比现在的7万元,很多朋友几乎拿出了全部积蓄。但大家都不担心,因为给政府借钱,政府还能赖着不还吗?”陪同代君峰接受采访的亲戚说。 不还钱,法院执行7年无果 1994年,还款期限到了,乡领导却说“等县财政拨来经费后一并还”,但拨来的钱老是见不到,“乡上经费总是紧张”,就这样,欠款拖了一年又一年。 1998年,为了彻底要回借款,已辞去乡经委主任的代君峰一纸诉状将长安县马兴乡政府告上法庭。1998年8月长安县人民法院对此判决:借款合同有效,马兴乡政府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代君峰付清借款7万元及利息。判决后原告、被告均未上诉。 本以为这下可以顺利拿回欠款的代君峰没有想到,马兴乡政府没有履行判决,仍然说没有钱。1998年9月,代君峰申请长安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多次执行,但代君峰没有拿到一分钱。 鸣犊镇党委书记表示配合法院工作 12月28日下午,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主管执行的副院长滑智文说,去年他得知此事后,就督促执行落实。目前区法院已将原马兴乡政府所在土地及地面部分建筑查封,进入了拍卖阶段。如果拍卖顺利的话,可以很快支付代君峰大部分欠款。 长安区鸣犊镇党委书记张苍良表示,现在事情进入司法程序,他们将配合人民法院工作,解决此事。 13年来,7万元借款连本带息已达30多万。代君峰天天要,天天跑,每当见到前来要债的亲戚朋友都羞愧难当。在几次挫折时,代君峰想到自杀了结一切,但最后都坚持了过来,他相信法律,会给他一个结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