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使用代币券(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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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9:28 锦州日报 | |||||||||
制售、发放和使用代币券(卡),会严重扰乱正常的市场和金融秩序,违反财经纪律,助长奢侈歪风,滋生腐败。 200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严肃党纪、政纪,维护正常的市场和金融秩序,市政府纠风办根据省政府纠风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再次重申,严禁制售、发放和使用代币券(卡)。
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停止制售、发放和使用代币券(卡)。各商业企业不准用发售代币券(卡)的方式从事扩大商品销售等商业活动;各单位不准巧立名目到商业企业购买代币券(卡)发放给职工或用于送礼馈赠。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制售、购买代币券(卡)的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除立即纠正外,还要将结果向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严禁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其公务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任何名义的代币券(卡)。 近期,市政府纠风办还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顶风违规违纪继续制售、发放和使用代币券(卡)的单位,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的党政纪责任,问题严重和造成影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为了便于广大市民予以监督,市政府纠风办还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