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打饭夹楔被同学扎成重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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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9:28 锦州日报 | |||||||||
只因在学校食堂打饭夹楔,被害人孙楚被同年级同学扎成重伤。近日,凌海市人民法院对这起发生在校园里的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何华、蒋峰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同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20余万元。 18岁的何华与蒋峰是凌海某高中同班同学,9月23日早7点多钟,2人先后来到学校食堂就餐。食堂人很多,大家都井然有序地排着队。这时,排在队伍后面的蒋峰因同年级同学
饭后,何蒋2人感觉没有出气,于是到校外买了两把水果刀,每人各执一把,然后将孙楚叫出教室,继续理论刚才在食堂发生的事。话不投机,3人又厮打起来,何蒋掏出水果刀刺向孙的胸部和腰部。受了伤的孙楚连忙向教学楼外跑,由于失血过多,没跑几步便摔倒在地,被赶来的老师和同学送往医院抢救。而何蒋此时才感到害怕,看着手中的水果刀,让老师打电话报了案。(文中人物为化名) 点评:排队“夹楔”固然不妥,但对于正处在人生大好时光中的高中生来说,只因一点小事便火气上涌、剑拔弩张甚至走向犯罪,这是个很严重的思想道德素质问题。本可以学有所成、前程远大的3名学生,因为没有妥善处理好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而落得一个身受重伤、两个触犯刑律的结局,令人扼腕叹息的同时更足以引人深思:在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社会、学校、家庭和个人到底应该负起怎样的责任,才能不让此类悲剧重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