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父上公堂 女儿欠钱也要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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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9:28 锦州日报 | |||||||||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管是朋友同事间,还是子女欠父母的,谁都不能赖账。近日,一八旬老翁就因女儿欠钱不还将女儿告上法庭。 原来,许老汉是一名退休干部,老伴在世时,老两口独自生活,每月的工资款都是女儿代领,老伴去世后,许老汉被儿子接过去同住,许老汉为了减轻儿子的生活负担,考虑到自己平时吃药打针等零用钱就不再让儿子掏,于是就想拿回存在女儿手中的工资款13000元
庭审过程中,其女儿对欠款一事未置可否,但申辩母亲病重时全由自己照料,做哥嫂的并未尽任何孝心,如今老父索要此笔工资款都是他们从中作梗,目的是想占为己有。法院审理后认为,不管许老汉是何原因,但所诉意思表达真实,并有欠条为证,债务应当偿还,故判其女儿在判决生效后给付所欠许老汉的工资款13000元。 点评: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责任,所谓羊羔跪乳,乌鸦反哺,对父母尽一份孝心是为人之常理,也是对养育之恩的一种最好回报,不应该有任何附加条件和索取。作为父母,有权利对他们的财产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理,子女无权干涉更无权占为己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