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了官司赔了钱,但隐患却没除——— 三里街立交桥下暗伏“拦路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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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10:0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 一年前,一市民撞上三里街立交桥护桥石墩受伤;1年后,该地的事故隐患仍然未能消除,过往车辆还在提心吊胆。 法院终审:市政要担责 日前,当合肥市民郑克义从法院拿到终审判决时,却意外发现在三里街立交桥,造
2004年8月23日晚,郑克义骑摩托车沿长江东路由东向西行驶,途经三里街立交桥时,因没有看见立交桥延伸在路面的桥墩,摩托车撞上桥墩摔倒,以致郑克义右足多发开放性骨折伴脱位。郑克义随后将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告上法庭,认为市政工程管理处作为桥墩的管理机关,应当预见桥墩危害交通安全,而没有消除不安全因素,没有尽到应尽的管理义务,应承担管理过失责任。 后经区、市两级法院审理认定,桥墩处在立交桥洞身外路面,属于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管理,由于护桥石墩形状不规则,又无明显标志,在夜晚照明状况不好的情况下石墩更不显眼,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市政工程管理处作为管理者应承担60%的赔偿责任。 路过司机:这是“拦路虎” 前天晚上9:30,记者来到三里街立交桥实地查看,在路边并不明亮的路灯照射下,众多车辆飞快地从立交桥下的快车道通过。快车道被两个桥墩分隔,两个桥墩向外又各延伸了近10米长的一段石墩。就是这段石墩造成了当年郑克义摔伤的事故。 虽然事故发生后,市政工程管理处在护桥石墩的一头包上了一块反光标志(如图),但附近的众多司机仍抱怨连连,“车辆一进入立交桥,由于是下坡,速度比较快,加上光线不好、石墩距离又太长,仍然很容易撞上去。很多外地车辆对路况不熟,都在这吃过亏。”一些大型公交车司机也头痛不已,“我们公交车本身体积大,桥洞可通过但路幅不宽,稍稍遇到别的车辆超车或占道行驶,我们很容易就发生摩擦,我们平时都叫它‘拦路虎’。”记者注意到,这东西两侧各1条的护桥石墩,都已经从中断裂开来。司机们说,这都是常年被各种车辆撞击造成的损伤。 对于这两块石墩,众司机纷纷建议:要么改善此处的照明情况,设置更为醒目的警示标志,要么干脆拆除这块“拦路虎”。带着司机们的建议,记者随后电话联系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欲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采访。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却是:“负责人全部外出调研去了,没人负责这事。”(金沙 文/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