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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起冲突 戳瞎老板眼讨薪农民工被告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10:27 云南日报

  为了讨要工钱,外来务工人员岳某和老板发生争执,争执中岳某不小心出手重了点,竟将老板的眼睛戳瞎。昨天,岳某站在法庭上接受审判,对自己的鲁莽行为深表后悔。上门讨薪动粗

  22岁的昭通人岳某在昆明专门替人安装塑钢门窗。今年6月,岳某接了活,替一个姓杨的老板安装塑钢门窗。两人口头约定,每平方米的工时费为8元钱。之后,岳某先后
为杨某安装了300平方米的塑钢门窗,杨某付给岳某工时费2200元。

  因为还有剩余的工钱,杨某说什么也不肯兑付。对于拖欠工钱的原因,杨某称工程尚未全部做完,要等全部做完后才能结算,并且杨某说只欠200元,并不是岳某所说的2000余元。

  一听杨某“变了脸”,气昏了头的岳某于9月30日晚上7时许冲到杨某家质问。看到气势汹汹的岳某,杨某也不示弱,说工程没做完就是不给钱。双方说着说着就动手打了起来。在打斗中,杨某的妻子等人也来帮忙。看到人多势众,怕吃亏的岳某调头想走,当岳某要打开自己的电动自行车时,杨某不准,与岳某拉扯起来,岳某一急反手推了杨某,可就是这一推,手中的电动车钥匙不偏不倚刺中了杨某的右眼,顿时,杨某的眼睛血流如注,杨某疼得蹲了下去。涉嫌故意伤害

  事情发生后,岳某很快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

  昨天,西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公诉人认为,岳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受伤的杨某也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状里杨某说,岳某戳瞎他的右眼,给他的身体和精神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伤残达到5级,并且他现在整个头部仍然疼痛难忍,引发左眼疼痛,随时可能会导致左眼失明。杨某认为,岳某除了依法应受到刑事惩罚外,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他4万元。

  站在被告席上的岳某对公诉人的指控表示没有异议,他低着头对法官表示,对自己的鲁莽行为很后悔,但自己当时是气昏了头,只想跟杨某说清楚工钱的事,没想要故意伤害杨某。

  岳某的代理律师刘爱国为岳某辩护时说,鉴于此事是因岳某讨要工钱所致,事出有因,且岳某认罪态度好,请求法院判决时酌情考虑,从轻处罚。

  □ 本报记者 柏立诚(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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