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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曝光还不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10:38 长沙晚报

  据报载,安徽省界首市纪委近日组成暗访小组,带着摄像机、照相机深入到城乡酒家饭店,先后对10多名公费吃喝者和10多辆公车进行曝光,据说,此举“在全市干部群众中引起极大震动”。

  但震动并非震慑,对“贪吃”官员进行曝光,或许仅仅影响其“面子”问题。一群人民的“公仆”面对山珍海味,划拳行令,觥筹交错,其狼吞虎咽、酒酣耳热之貌确实不雅
,倘若在电视、报纸上曝光亮相,实在有损自身形象。可问题是,那些扛行头的监督者们转背一走或“明天不再来”,谁又敢打包票这些吃馋了嘴的官员能禁得起美食的诱惑?我们的纪检监察部门是否又配有专人定期不定期地到酒楼饭店去明查暗访呢?

  有这样一句顺口溜:一顿饭,一头牛,屁股底下一栋楼。到如今,某些干部一顿饭吃掉的恐怕就不只是一头牛了。众所周知的广东省陆丰市“人民大厦”,最高档的一桌竟吃了15万。一桌饭,15万元,按现行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来算,相当于一个农民三四十年的劳动收入总和。大吃大喝,不仅可以把财政吃垮,国库吃穷,而且会把党风吃坏,民心吃背,这并非危言耸听。如果我们不从源头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大吃大喝,不制定一套长效的制约监督机制,特别是在报销发票这一关键环节不采取过硬措施的话,那么,这种曝光的震慑警示作用是有限的,即使对曝光者进行处理,仍会有大批的公款吃喝者心存侥幸,照吃不误。有人提出要根治大吃大喝这一社会“顽疾”,可以推行公务招待“实名制”,即财政核定每位领导干部全年招待费总额,明确每一次招待的范围和标准,进行限额消费,同时定期公布招待费开支情况,让群众和审计部门监督。也有法律界人士提出设立挥霍国家财产罪,建议把大肆公款吃喝跟贪污、侵占国家财产一样,定性为犯罪,从严予以打击。委实如此的话,胡吃海喝者一旦锒铛入狱,那也没几个人敢以身试法了。

  年关在即,从望城县传来的消息是,要严管公款吃喝的嘴巴。看来,不论于国、于家、于自己,公款大吃大喝之风都该休矣。(作者系浏阳市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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