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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客车春运禁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13:48 海峡网-厦门日报

  2006春运频道

  我省五措施确保春运安全

  本报福州讯 (记者 田家鹏)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赵肃岐在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重点采取五项工作措施,全力确保春运交通安全。

  一是整顿客运企业。对2005年1至11月期间平均每车交通违法超过10次的客运企业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2005年1至11月期间平均每车超过2次超员交通违法客运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是提高客运车辆安全技术条件。督促参运企业和业主在2006年1月5日前对参运客车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维护保养和检查记录;凡未进行维护保养、到期未进行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严禁上路行驶,不得参加春运;已达报废年限延缓报废、2006年达到报废年限的客运车辆,不得从事跨地市长途客运。

  三是严格客运驾驶人的参运资格。凡2005年发生过死亡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未经过考试合格或尚有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客车驾驶人,一律不得参加春运。

  四是设立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加强客运车辆监管。春运服务站24小时不间断地对进、出服务站9座以上客车进行逐台检查登记。

  五是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因工作措施不落实、源头管理和路面监管不到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客运交通事故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倒查交通事故发生地和车辆、驾驶人管辖地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的,事故发生地交警支队长要到交警总队说明情况。(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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