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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减、免、缓”弱势群体诉讼费46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01:11 石狮日报

  本报讯今年来,市法院共为外来务工人员、交通事故受害者、老弱病残、低保对象等当事人办理司法救助111件123人,减、免、缓交诉讼费用46万余元。

  据悉,为保障交不起诉讼费的弱势群体能打得起官司,确保司法公正,市法院积极落实、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将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当做实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重要途径,建立了以立案庭的立案、信访为“窗口”,“三优先(优先接待、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为核心,以诉讼费的“减、免、缓”为重点,辅之于专项服务、专项执法、热线救助等措施的司法救助体系,受到群众好评。(昶光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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