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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来专家讲解《公务员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08:15 潇湘晨报

  本报讯昨日下午,长沙市举办第三期“领导干部课堂”暨学习《公务员法》专题报告会。《公务员法》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长沙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联合主办专题报告会,邀请国家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司长刘家林对《公务员法》的立法背景、特点及重要意义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主要区别作了讲解。

  刘家林参与了《公务员法》的立法过程,他指出,《公务员法》作为我国人事系统
第一部综合性法律,有以下几个特点:坚持党的领导;不实行“两官分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公务员是人民公仆,不是独立的利益集团。《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空白,为健全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必将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有利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周华平 肖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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