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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企业给检验检疫人员送红包将被列入“黑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09:36 云南日报

  新华社福州12月30日电(康淼、夏俭)福建省厦门市检验检疫局29日表示,即日起各进出口企业凡向检验检疫人员送红包的,将被列入厦门检区“黑名单”,并在网上公布。

  厦门市检验检疫局新闻发言人表示,被列入“黑名单”监控的企业,其进出口货物将受到加严检验监管。

  这位发言人说,实际上,不准收受红包是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工作人员十不准”之一。就红包问题,他们已经在内部形成了一条高压线,要求检验检疫人员对红包须坚持“一拒二退三上交”的原则。2003年,厦门市检验检疫局还为此出台实施细则,规定工作人员在同工作对象交往中,收受礼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或利用婚丧喜庆之机敛财超过5000元的将被开除,5000元以下也将根据收受金额不同,分别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乃至降级、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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