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顾问与女助理在办公室内淫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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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09:47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2月31日消息 台湾政坛爆出克林顿式性丑闻!陈水扁委聘的“总统府”顾问、台联党前“立委”林志隆,日前被控强奸女助理,但后又被揭发是通奸,极尽淫乱无度,日前终于由法院作出宣判。 据台媒报道,该事件源起于2003年7月,林志隆的陈姓女助理控告林志隆强奸,闹得满城风雨。其后,陈女公开与林志隆的“情欲录音带”,言词中除有抚摸亲吻,还有男方建
但林妻吴淑芬随后控告陈女妨害家庭罪,令全案急转直下。林妻坦言,陈女称被强奸当晚,她曾致电陈女,并听到陈女与林志隆的暧昧对话,因此肯定两人的奸情。林妻的证词间接为林志隆澄清强奸罪嫌。一度否认“偷食”的林志隆,也公开承认与陈女有婚外情。 当时有传闻说,陈女之所以诬告林志隆强奸,是因为林志隆与另一名女助理有染,陈女不甘被抛弃,老羞成怒策动“公主复仇记”。但林志隆强调,是因为妻子要求辞退陈女,才招来诬告报复。 经台北地院两年来调查发现,陈女与林志隆并非单纯的“上司与下属”关系。陈女向法院提出控诉后,仍与林志隆一同消费购物、进餐,态度非常亲昵,与一般曾被性侵犯受害人的反应明显不同,再加上其他所得的证据,认定陈女是林志隆的婚外情对象。 调查单位根据吴淑芬供称,在丈夫担任“立委”期间,当时28岁的陈女担任林的助理。陈女明知林志隆为有妇之夫,从2002年4月起,连续在岛内多家高级饭店与林发生性关系。 更为严重的是,二人更曾不顾廉耻与身份,竟以位于“立法院”内的“立委”私人办公室做爱,甚至在台北“双圣餐厅”约会后,直上大楼的顶楼楼梯间胡搞打野战。而林志隆也早有其他外遇,且育有私生子。 经法官动用测谎机审案后认定,陈女与林志隆连续通奸多次,犯后还藉词图卸责,由始至终根本毫无悔意,审酌陈女犯罪目的、动机,终定判处其有期徒刑五个月,但可以每日300元新台币罚款代替监禁。 事实上,这一案件的发生并非偶然。台湾“立法院”向有“桃花院”称号,今年2月才任满的上届“立委”中,至少有23名爆出桃色新闻。所有“立委”都有各自私人办公室,可按心意另行装潢,处处玄机。其中林志隆寻求刺激的办公室,就装修得密不透风。(言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