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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杯 杯裂唇破 伤了校长 教师得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13:40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纪元) 碰杯杯裂,裂杯伤唇,是发泄怨气还是意外事故?受伤的校长状告老师,索赔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

  昨天,法官讲述了案件始末:事情发生在2004年的最后一个晚上,鹭江海景餐厅内,厦门某小学全校教师喜迎新年正在聚餐,校长王艳和任课老师可丽(均为化名)互相敬酒,酒杯相碰“嘭”的一声,响得异乎寻常,杯子破了,校长的下唇也出血了。随后,可丽迅
速离去,而校长被送往医院。

  校长报案,可丽告诉警察,她和校长关系本来是很好的,但因为校长经常向同事讲她不愿意为外人道的事且校长不批她的假,她对校长有气。但警方经调查后说,故意殴打他人的证据不足,无需追究可丽的责任。

  于是,校长转而打起民事赔偿官司,她称,可丽虽然“没有故意殴打”,但“是有过错的”。但可丽认为,这是意外事故,应该双方分担赔偿责任。

  法官在终审判决理由里说,如果可丽“碰杯”是表达良好意愿——比如尊敬或者为消解怨气,那在王艳受伤时,她应该主动表示歉意并积极协助送医,而她却悄然离去,反常得很。至于“意外事件”,根本解释不通。

  法官还说,流血事件发生在迎新春的日子里,一场喜庆晚宴演变成流血事件,而且伤人者还无情离去,这给组织晚宴的校长带来的不仅仅是身体的伤害,还有精神上的痛苦。

  前几天,市中级法院判可丽得赔偿王艳医疗费等6000余元,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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