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河抚顺段发生酚超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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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01:15 新京报 | |||||||||||
导致污染的化工厂已被停产,抚顺沈阳两地居民饮用水未受影响
昨日,辽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工作人员,在抚顺市东洲河支流营城子河的排水管道旁采集水样。新华社记者任勇摄
据新华社沈阳12月31日电(记者王振宏 李铮)记者30日零时从辽宁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2005年12月24日至29日,浑河抚顺城区段局部发生酚超标,辽宁省高度重视,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目前超标情况已经消除,抚顺、沈阳两地居民饮用水未受影响。抚顺市环保局已于30日发现污染源。目前导致污染的化工厂已被停止生产。 去年12月24日晚,抚顺市自来水公司接到几户居民反映,自来水中有轻微异味。市政府得知情况后,立即组织自来水公司、环保局、疾病控制中心分别调查原因。 经调查,自来水中的异味是由于供水厂为防止水中有微生物而在规定标准之内增加了氯气的含量,不影响饮用安全。降低氯气投放后,异味已经消失。25日至27日,自来水公司和疾控中心对抚顺市榆林泵站和供水厂进行监测分析,结果表明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据抚顺市环保局介绍,发现浑河抚顺城区段局部酚超标后,抚顺市立即开始了排查污染源工作。经过43人次,近一天的排查,30日下午14时确定位于抚顺石油二厂附近的勇鑫经贸物资有限公司为导致酚超标的污染源。抚顺市环保局当即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并修筑围堰,集中收集污水,外运外置,控制了污染源。 经过调查,造成污染的企业是一家小化工厂,他们提供的是流通企业的工商执照,并没有任何环保手续,属于违法生产。 另外,沈阳、抚顺环保局通过连续两天的监测,该起酚超标事件没有对沈阳抚顺两市饮用水安全造成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