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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岁的热心读者李向民说:我这一年,普通而有情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05:56 三秦都市报

  主人公简介:李向民?熏男,56岁,一个爱好法律的普通市民,几年来坚持自学法律,如今,作为一般的公民代理人从事法律事务。

  主人公自语:2005年,有着我平凡真情的故事,与普通人不同的情趣。

  ■最高兴的:创建了我自己的撰写工作室

  李向民告诉记者,他以前在一家工厂工作,后来离开单位来到西安。多年来,因为对法律的爱好,他一直坚持学习法律,并参加了法律专业的自学考试,如今,正参加法律本科段的自考。2005年初,他就有一个心愿,想在2005年给自己建立一个“工作室”。

  “2005年,我的‘向民撰写工作室’终于如愿地建成了!”

  ■最伤感的:侄子因故被判有期徒刑

  “2005年,有一件事让我的确很难过、很伤感———我26岁的侄子因故意伤害他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说这些话时,李向民说,他的心情很沉重。他说,自己的兄嫂现在都已经是六十多岁的人了,只有这么一个儿子,突然间,儿子出了这事,对兄嫂的打击特别大。

  ■最难忘的:自学法律的每一点一滴成绩

  以前从未接触法律,后来执著地自学法律,并取得了明显的成绩。这对一个五十多岁的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甚至许多人很难做到。但最终,李向民做到了。

  ■最感动的:热心人帮助儿子顺利找到满意工作

  李向民说,2005年,在儿子自身努力和热心朋友等人的帮助下,他的儿子已经在西安市某区政府劳人局当上了公务员,解决了儿子的工作问题。

  ■最得意的:儿子结婚女方不要彩礼

  “哈哈,最让我得意和开心的是,儿子今年找了个女朋友,大家都挺满意的,现在已经进行了结婚登记。而且,亲家还不要彩礼?熏说让婚事从简?熏不摆酒席?熏不大操大办!”

  ■最遗憾的:想给别人还“人情债”对方不收礼

  提到自己的2005年,李向民总会不由自主地提到自己的儿子。2005年,让他遗憾的一件事也是和儿子有关。“儿子顺利找到工作后,我们心里总念着帮助我们的亲朋好友,甚至还有一些单位领导,感到欠别人一份人情。曾经拿着礼物和钱,登门去拜谢,想还人家这份情。但没想到,接收我儿子的那个领导坚决不同意收礼,还说这是他们应该做的工作。这实在让我们没想到啊。”

  李向民说:“这让我们真的相信,这是一名廉洁的领导干部啊!但总觉得有一份人情,应该深念在心。”

  本报记者 郭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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