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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违法横穿马路结果被撞身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07:25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报道】 今年9月29日晚9点多,郭某驾驶小货车从安徽芜湖返回南京,途经南京雨花台区板桥镇孙家村路段时,突然发现有人推着自行车横过公路,慌乱中,郭某赶紧扭转车头,由于反应慢了一拍,致使货车头左侧撞上了行人李某,后经抢救无效李某死亡。

  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认定,郭某驾驶车辆超速行驶,疏于观察,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未主动避让横过公路的行人,造成交通事故,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推自行车在未
确保安全情况下斜着穿越公路,造成交通事故,负事故次要责任。责任认定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李某家属遂将肇事车主赵某、驾驶员郭某及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损失34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李某在未确保安全情况下推车斜着穿越公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但是机动车驾驶员郭某未能采取必要处置措施,造成交通事故,郭某在主观上存有重大过失,依法不能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因此机动车方应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赔偿责任。因赵某在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为20万元,对超出责任险限额的损失,车主赵某与驾驶员郭某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据此,判决保险公司、赵某、郭某三方共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31万元。(陈菲郑冰)

  (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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