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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英杰任沈阳市代市长(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09:11 华商网-华商晨报

  

李英杰任沈阳市代市长(图)

  李英杰同志晨报讯(记者房延彦)2005年12月31日,沈阳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决定接受陈政高辞去沈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任命李英杰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崔文信向李英杰颁发了任命书。

  昨日召开的沈阳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陈政高辞去沈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关于李英杰任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的决定》。决定前,李英杰同志作了供职发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沈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讨论决定,接受陈政高辞去沈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经沈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讨论决定,任命李英杰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李英杰同志简历

  李英杰,男,汉族,1950年3月生,湖南长沙人,1973年9月入党,1968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法学理论专业毕业,在职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辽宁省本溪县南甸公社北甸大队知青、本溪钢铁厂石灰石矿工人;1973年任共青团本溪市委副书记;1983年任本溪市一轻局党委副书记;同年7月任本溪市轻工业公司党委书记;1985年任中共本溪市委常委、秘书长(其间兼任中共桓仁县委书记);1990年任中共本溪市委副书记;1994年任中共本溪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同年12月任中共本溪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1995年任中共本溪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1997年任中共本溪市委书记;2003年任中共鞍山市委书记;2005年12月任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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