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个税11年增长26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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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09:22 红网-湖南日报 | |||||||||||
本报记者 赵成新 多年的实践表明,征收个人所得税已成为税制结构中最为重要的税种。征自每个公民的个人所得税就如涓涓溪流汇入国库,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近些年来,我省个人所得税收入连年高速增长。据省地税局提供的数字表明,1994年自省国税和地税分设以来,我省个税收入总量从当年的近亿元飚升到2004年的26.85亿元,是1994年的26.8倍,年平均增长速度高达44.17%的佳绩,而且,该税种在全省地方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也由1994年的2.7%,上升到2004年的16.4%,发展成为地方各税中增长速度最快、潜力最大的一个“朝阳税种”。 不可否认,该税种的征收管理,对高收入者调节不断加强,特别是1994年实施新税制以来,全省各级税务机关针对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以强化对高收入者征管为重点,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 随着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征收管理的加强,个人所得税一定程度上激发了企业和个人自主缴付各种社会保险基金的积极性,与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了一种互动机制。 谈及个人所得税的用途,省地税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总体原则是,国家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个人所得税既是筹集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又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税收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我省个人所得税征上来以后,主要用于公益事业、扶贫开发和产业政策支持上,并且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