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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适用1600元扣除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09:22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记者 赵成新 实习生 舒琴

  又快到发年终奖金的日子了。由于从2006年1月1日起将实行1600元的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年终奖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省地税局有关人士对记者介绍说,应按2005年初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即把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除以12(个月)
,再按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如果年终奖在2006年1月1日后发放,则适用1600元的扣除标准。

  年终奖如果在2005年底发放,该如何缴税?比如,在某市一家企业工作的王先生,每月工资1200元,扣除标准为800元。王先生年终奖为2万元,在2005年12月底前发放,且当年未享受过上述计税办法,因为王先生每月工资高于800元,计算时奖金不再扣除费用,但可以先把奖金除以12(个月),再按商数确定适用税率:(20000÷12)=1667元,其适用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20000×10%-25=1975元。

  那么,如果王先生的年终奖在2006年1月发放,情况又会怎样呢?由于王先生2006年度没有享受过上述计税办法,又由于实行1600元新的费用扣除标准,王先生工资和16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存在400元的差额,可以扣除,再除以12,得数1633元,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王先生的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0000-400)×10%-25=1935元。两相比较少缴个税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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