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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个税扣除标准提高到16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09:22 红网-湖南日报

  

今起个税扣除标准提高到1600元

  税务人员在对照个税新标准。刘善平 摄

  本报记者 肖建生

  200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消息公布之后,在我省的居民中引起很大的反响。记者为此就个人所得税调整的问题,采访了地税部门和一些纳税人。从采访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纳税人都认为,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的大幅提高,体现了国家运用税收杠杆、促进社会公平、建立和谐社会的良好意愿,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

  新的费用扣除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受到广大工薪族的普遍欢迎

  在长沙某企业工作的张先生,每月工资收入是3000元,平均每月扣税额在200元左右,所扣税额占他实际收入的7%左右。显然,张先生工作的企业财务管理相当规范,照章纳税,并没有多克扣他一分钱,但税额的多少,已经成为他非常关心的问题了。而这次个税调整之后,张先生的纳税额就由原来的200元下降到100多元。

  张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虽然每月我的个人所得税减少只有90元,但下降的幅度将近50%。这不仅仅是减少90元钱的问题,而是体现了税负的公平性,这就是高收入的人群,要多交税,而像我们这样的工薪族,则交与自己收入相一致的税。这是很合理的。

  张先生的话是符合事实的。据省地方税务局提供的资料,2004年我省个人所得税收入为26.85亿多元,约占湖南地税总收入的16.4%,已经成为我省第二大税种。而在这些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的个税收入又占了约60%。工薪阶层已经成为个人所得税收入的主要来源。显然,这种现象是值得人们关注的,因为这种现象的存在和日益加强,与国家设立个人所得税的初衷并不是一致的。

  税收是国家财力基础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杠杆,通过税收征管,一方面筹集财政收入,一方面参与社会收入分配,减少收入差距,缓解分配不公,促进社会公平。可是,由于个人所得税的税制存在缺陷,对高收入人群个税征管的秩序不规范,征管手段不完善,难以根据他们的实际收入来确定他们的税负水平,结果使这些高收入者特别是那些企业所有者通过多摊成本、隐瞒利润,不分红或者少分红、不领工资等手段偷逃个税,造成税收漏洞,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没有真正起到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不能缓解贫富差距。

  省地税局局长卿渐伟说,这次个税调整,对公平税负是有积极意义的。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是1980年9月制定的,确定800元的个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主要是根据当时普遍的收入水平和物价水平确定的。但是20多年过去了,人们的收入提高了很多倍,加上物价上涨,开支增加,对工薪阶层来说,800元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确实太低了。现在把个税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1600元,降低了工薪阶层的税负,从而能起到一定的公平税负的作用。所以在社会上反响强烈,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

  我省个税收入将减少,这就等于为低收入群体增加了收入

  个人所得税调整以后,起征点大幅提高,可以减轻低收入群体的压力,促进社会的稳定,这是运用税收杠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从2006年1月1日开始,个税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1600元以后,我省个税收入每年将减少10亿左右,这就等于为低收入群体增加了收入。

  以某国企职工李先生为例,他的月收入为2000元,按照1600元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扣除应交纳的四金200元外,他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金额为20元,一年为240元。如果按照800元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他每月除交纳四金外,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为100元,一年为1200元。其中减少的近1000元对于高收入的人来说,也许并没有多少,但对于收入本来就不高的李先生来说,显然压力就减少很多了。

  从记者在长沙市对20多个企业职工进行采访的情况看,其中15人的月收入没有超过2000元,也就是说,个税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后,他们每年可以增加上1000元的收入。这对于缓解他们的生活压力,无疑是有很大作用的。他们对记者说:“提高个税费用扣除标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我们低收入群体的关怀,是得民心之举。”

  省地税局负责人介绍,按照我省现行的800元扣除标准,全省工薪阶层纳税人数的比例为60%左右,纳税扣除标准提高到1600元以后,最终受益的是低收入群体的要求成了现实。

  省地税局负责人说,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其主要的目的,就是要调节分配上的差距,虽然财政减收了10多亿元,但对于稳定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有积极的作用,完全符合中央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

  应该把税负的更多部分落在富人头上,我省高收入者将成为重点服务对象

  要真正发挥个人所得税对于调节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的目的,当前必须加大对高收入人群个税征收的力度。就国外的经验来看,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很高,财政收入的50%左右来自个人所得税,其中企业所得税仅为个人所得税的20%左右。欧洲的个人所得税的比例比美国还高。虽然我国的国民收入不能跟美国和欧洲相比,但是,加大对于高收入人群的个税征收力度,对于增加财政收入,实现社会公正,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按照个税税制设计,应该把税负的更多部分落在富人头上,但现实的情况却是富人偷逃个人所得税情况相当严重。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拥有数百万资产,开着豪华私家车的老板竟不交一分钱的个人所得税。其中的原因,就是他们把吃喝玩乐的费用全部算在了企业账上,很多私家车的费用比如养路费、重点建设基金、保险费等,应由个人负担,可他们都打在了公司成本中。有的企业的差旅费报销单中甚至还有老板儿子去公园游玩的儿童票。显然,目前的个税征管没有起到控制贫富差距的作用。

  为了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的个税征管,省地税局目前在全省开始推行“确定专门对象作为征管重点、指定专人专科管理、建立专项调查机制、制定专项考核办法”的双向申报管理制度,从而加强对我省高收入者的重点服务,为这些高收入者建立收入和纳税档案。特别是对那些新兴行业的高收入人群,如律师、广告、保险、演艺、房地产、医生等,将采取严密的监控措施,防止偷逃个人所得税,使个税的征管逐步走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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