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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还是过失伤人?气枪击倒小偷怎么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15:39 金羊网-羊城晚报

  300村民联名请求从轻发落

  本报讯记者许琛、实习生陈芹珠报道:小偷准备入室偷盗,主人拿起气枪并开出一枪。小偷中枪逃逸500米后倒地,因抢救迟缓,不治身亡。是故意伤害还是过失伤人?法律究竟该惩罚谁?保护谁?该案昨日在海珠区法院开庭审理。

  事情发生在2005年8月23日的凌晨2时半左右,家住广州市海珠区桂田南约某巷的刘某一家人正在熟睡中。突然,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惊醒了梦中人。“你们家阳台上有两个贼,快起来!”村里的治安员来电告知,刘某赶快从床上蹦起来。拿上一支手电筒和一支气枪后,刘某从五楼窗口向外望,果然,自家四楼的阳台上,有两个黑影鬼鬼祟祟地往里张望,正欲伺机行窃。

  刘某随即举起枪,朝着黑影的方向开了一枪。但因两处相距甚远,加上夜色朦胧,也没听见呻吟声,刘某深信自己没有打中贼人,但肯定能够吓跑贼人。随后,刘某看见黑影跃到邻家三楼,蹿下二楼,再至一楼后经小巷逃离。事后,刘某到四楼阳台观察,并没有发现血迹。

  随后两名窃贼遭到村民和治安员的追击。中枪的张某逃了500米,至旧市头村直横享处一胡同时,终于不支倒地呼救。巡警及周围群众急电120急救中心,救护车到现场后以伤者身份不明为由离去,经再次呼救后方姗姗而至。

  短短的几里路,耗了四个小时后,张某才被送到医院抢救,终因右肺静脉破裂失血性休克不治身亡。

  枪击事件后,鉴于枪支是国家违禁的私藏品,刘某将自己私藏近30年、用于打鸟雀的气枪砸烂,并丢弃零件。随后,刘某于去年8月26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海珠区检察院提起诉讼,认为其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刘某的辩护律师则认为其在本案的行为属防卫过当,依法只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应减轻或免除处罚。

  该案件于昨日下午在海珠区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300多名村民为刘某鸣不平,联名希望法庭从轻发落。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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