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海门实行工资支付月报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07:5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记者鲍冬和通讯员吴建华)江苏省海门市日前出台《海门市用人单位欠薪预警办法》和《海门市建设工程项目工资预留户实施办法》,实行工资支付月报制。对年度内连续拖欠劳动者工资两个月以上,或累计拖欠达3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劳动部门将对其工资支付重点监察。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