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扬言要炸楼引来11辆警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11:18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 1月 1日讯(记者栾磊)与朋友吵架后打电话报警,为了引起 110的重视,竟然编造了要拿炸药炸掉府新大厦的虚假信息,导致11辆警车集中前往现场处理。近日,编造虚假信息的王某被市南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005年3月2日晚上8时许,青岛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突然接到一个中年男子打进的电话,一开始说有人在四○一医院门口闹事,让警方赶紧来。没隔多长时间,此
人又两次打进电话,让民警赶快来,并称如果迟了,他就要用随身携带的 TNT炸药炸掉府新大厦。

  警方得到这一信息后非常重视,立即调动市内 11辆警车、30余名民警赶往现场排查,同时将这一情况通知了府新大厦,大厦内紧急启动了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合公安机关处置现场。直到次日凌晨 7时许,经全面检查,并没有发现任何爆炸物品。

  辩称“TNT”是朋友外号

  警方初步确定这是一起恶意编造虚假信息的犯罪案件,经技术鉴定,两次用同一个号码拨打110报案的人是王某。3月4日,王某在家中被抓获,并于当日被刑拘。市南检察院以编造虚假信息罪对王某提起诉讼。

  庭审中,王某为自己辩护,说他当时没有威胁的意思,是在醉酒的情况下打的电话,而且他在电话里所指的“TNT”并不是炸药,而是朋友马某的外号,自己在电话里说要爆炸,指的是朋友要发脾气了。整个电话并没有威胁警方的恶意,希望能免于刑事处罚。但警方从王某的朋友处了解到,马某并没有“TNT”这个外号。

  承认罪行获刑两年

  后来王某承认,他当天晚上喝醉了以后,因琐事和朋友马某发生了矛盾,于是就用小灵通打电话报警,因为怕110警车不及时到场,就对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了要拿TNT炸药炸府新大厦的谎言。市南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王某无中生有编造了爆炸恐怖信息的行为,严重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导致公安机关出动了大批的警力,王某的行为已构成了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两年。

  “无中生有”最高判15年

  青岛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孙屹峰告诉记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于 2002年3月26日正式施行,其中新增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明确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判15年。

  孙副处长告诉记者,只要出现编造恐怖虚假信息的行为,不管动机是什么,不管是否有意识,都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