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山林防火落实责任到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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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3日03:26 大连晚报 | |||||||||
庄河市山林防火落实责任到人 ■本报记者毕庆 本报讯去年进入防火期之后,庄河市防火办公室和森林公安分局根据当地山林多、坟地多的特点,实行了责任到人的防火政策。
据介绍,庄河市拥有山林面积284万亩,占了大连地区山林的1/3左右,庄河的山林防火工作就成为了大连市山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进入防火期之后,庄河市防火办公室根据当地的特点,将284万亩山林的防火工作落实到个人头上,并签订了责任状。对那些引发山火的常见原因——上坟焚烧纸钱、智障人员无意识的放火,重点进行了“杜绝”。整个庄河9万多个坟地全部落实到个人,对于那些智障的“放火惯犯”,实行家属负责制。 截至目前,庄河市没有发生大面积的山林火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