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遭遇小偷]能帮人时须出手 小心谨慎可防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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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3日05:31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楚天金报) (记者 李昌建) “如果少些侥幸心理,提高警惕性,我就不会接连三次上小偷的当了!”昨日,在武汉市一家旧机动车交易公司工作的刘女士来到楚天金报对记者说。 去年11月15日,刘女士患病去医院买药,付完款,把剩下的20元装入外衣口袋。这时,后面的人一阵猛挤,腰间似被硬东西碰了一下,刘女士抽身退了出来,看见一个矮个中
刘女士忽然明白了,小偷为了转移她的注意力,蓄意制造了刚才的拥挤,小偷就是那个中年人。被窃贼涮了这一回,她心里好长时间都堵得慌。 第三天,她到黄石市出差,在火车上发现一个黄发青年将手伸进了前面一位旅客的口袋,恰好,乘警走了过来,小偷慌忙将手缩了回来。她没有举报,心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自己不被偷就行了。然而,就在她下火车时,感到后面有些拥挤。走下站台,她才发现手机不见了。抬头一看,黄发青年已飞快溜进人群中。 她恍然大悟,黄发青年声东击西以掩人耳目,多么狡猾!除了愤怒,她更多的是责备自己侥幸偷安、粗心大意。 去年12月中旬,为了上下班方便,刘女士省吃俭用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谁料骑电动车的新鲜劲儿还没过去,它立即又易了主人,成了小偷的座骑。 那天,她去医院探望一个病人,想着不过3分钟就出来,大院里又人来人往,她没将车寄存在“车辆存放处”,而是停在了门诊楼前。仅仅过了两分钟,出来后忽然发现,她的宝贝车不见了! 刘女士说:“当时,无奈和伤心铺天盖地,没有合适的语言可以形容。我沉浸在沮丧和愤怒中。第二天上班路上,看见一辆辆摩托车、电动车从我身边驶过,心中更是一阵怅然。” 三次遭遇小偷,刘女士悟出了一个道理———凡事不可侥幸,不可疏忽。可报警时须报警,能帮人时要帮人。只有这样,才能打击小偷的气焰,使罪恶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壤,也使自己少一些伤心和悔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