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播背景音乐当心“饭后买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3日09:04 大众网-生活日报

  山东邦源律师事务所的朱士利律师指出,虽然商家没有卖音乐本身,也没有组织传播、表演,但是商家是为了营利,是为了营造温馨、美好的消费环境,只要有这一点就足够了。如果纯粹是为了个人欣赏,或者公益性的活动则另当别论。

  生活日报1月2日讯(记者严玲玲)“我们从来没有听说过播放背景音乐还要付费的说法。我们又不是练歌房,播放音乐歌曲纯粹就是为了给顾客提供听觉享受。”在省城的各大
卖场,面对经营性场所播放背景音乐须付费的问题时,工作人员的回答惊人得一致。而就在昨天,全国首例背景音乐著作权行政处罚案在北京成功办结,北京3家大卖场因播放背景音乐没有支付使用费,而被处以万元罚款。

  卖场背景音乐随心所欲地放

  在省城的超市、大型综合性商厦、餐厅、酒吧、咖啡厅等购物、消费场所,只要在营业时间内,音乐很多是不间断的。然而,很不正常的是,商家从未为此支付过任何使用费。对此,他们认为是理所当然的,“我们买了唱片,怎么用是自己的事情。我们又不是歌厅、练歌房。也没有组织表演、传播。”

  记者对一些大超市、咖啡厅、酒吧等经营性场所进行了解时,商家普遍持上述看法。

  商家普遍无版权意识

  “我们自营业以来,一直都在播放,也没有人向我们索取使用费。”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商家普遍存在一个误区,认为只要自己花钱购买了音乐光碟,如何使用就是自己的事情了。在采访中,有的商家居然对记者说:“我们卖的是其它商品,又不是音乐本身,为什么要交使用费?何况我们播放也有助于其节目的推广普及。”在此问题上,商家忽视了自己本身的营利性。

  播放背景音乐须付“银子”

  据介绍,背景音乐,是指为营造一定环境氛围而播放的音乐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在经营性场所播放背景音乐须取得许可并支付一定报酬,否则,即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违法行为,在一般情况下,需要承担侵权赔偿的民事责任。而如果这种违法行为达到一定程度,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话,还要受到行政处罚。

  购物软环境应支付成本

  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的周长鹏主任认为,商家营造购物环境包括两个方面的投入,一方面是硬环境的支出,比如支付房租,支付水电费等;另一方面背景音乐作为商场的一个购物软环境,商家同样应该支付使用成本,这是不言而喻的。山东邦源律师事务所的朱士利律师指出,虽然商家没有卖音乐本身,也没有组织传播、表演,但是商家是为了营利,是为了营造温馨、美好的消费环境,只要有这一点就足够了。如果纯粹是为了个人欣赏,或者公益性的活动则另当别论。

  ■相关链接

  1月1日,全国首例背景音乐著作权行政处罚案昨天成功办结,北京翠微大厦等3家卖场、超市因播放背景音乐没有支付使用费,而接受了万元的罚款。据了解,大型商厦播放背景音乐涉嫌侵权被行政立案调查,在全国尚属首例。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