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气”获刑八个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6:13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 (向明记者余义勇) 明知朋友抢劫并杀伤他人,还为其提供隐藏处并帮助其逃匿,齐彪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日前,崇州市法院以窝藏罪判处齐彪有期徒刑8个月。 2005年7月29日,齐彪的朋友王德清与薛某(另案处理)在崇州市三郎镇以搭乘“摩的”为名,采用殴打、用刀刺杀等手段将车主黄某杀伤后,劫走其摩托车和一部手机。作案后,王德清二人逃至都江堰市齐彪家中,齐在明知王、薜两人抢劫致伤他人情况下,仍提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