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酒令”遭遇执行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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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6:53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月3日讯(记者陈浩杰杨冰)元旦以来,细心的市民会发现,在家乐福的烟酒区挂出了一个标牌: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精饮料。 据了解,随着《酒类流通管理办法》1月1日正式实施,任何酒类经营者均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并要在经营场所悬挂“禁售”标志。但是记者今天对本市多家商场、超市走访发现,除了家乐福外,其他均未挂出“禁售”牌。除两家负责人表示“不知道有这
市工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该办法贯彻实施有3个月的过渡期,如果过后商家仍不积极执行,将被责令整改并处2000元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