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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瞎楼长眼判赔十五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7:00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因为不满居委会即将实施的禁止停车的新规定,年轻女子刘杰(化名)竟在酒醉后与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扔马扎将一名楼长眼睛打瞎。近日,刘杰被李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赔偿受伤楼长各种损失15万余元。

  ■大院居委会老翁被撞死拟禁停车

  1月3日上午,记者赶到了升平路61号大院。在门口居委会办工的小平房前,记者发现门口的小黑板上写着“禁止停车”的字样。据该院的居民介绍,当时纠纷就发生在这里,被打瞎眼睛的高毓美是该院6号楼的楼长。因为高毓美外出不在家,记者采访了她的丈夫杨惠建。

  杨惠建告诉记者,2005年5月的一天,大院里一辆车倒车时把一名正在照顾孩子的老汉撞死了,由于大院内的老年人比较多,路又比较窄,所以居委会领导商量决定,拟禁止在大院内停车。

  ■醉酒女扔马扎打瞎楼长眼

  目睹了刘杰打人事件的周女士向记者介绍了事发过程。周女士告诉记者,2005年6月13日下午1时许,居委会工作人员陈某等人正坐在办公室门口,刘杰和她的男朋友黄某醉醺醺地开车进了大院。看到陈某等人后,刘杰开始毫无缘由地谩骂起来,并上前把放茶杯的桌子打翻。陈某质问刘杰时,刘杰上前与陈某打了起来。这期间,刘杰拿起桌子上的木板打到了居民兰大妈的脸上。

  然而刘杰并没有停下手来,又随手抓起一个马扎,朝人群中扔了过去。只听见“哎哟”一声,6号楼的楼长高毓美捂着眼倒了下去,接着手指缝里就流出了血。

  杨惠建赶回家后,把受伤的妻子送到了青医附院。经检查治疗,高毓美的左眼球被摘除,伤残等级为五级,住院15天,做了两次手术换了假眼,前后共花了15万余元的医疗费。

  ■被打女楼长债台高筑视力微弱

  杨惠建告诉记者,妻子左眼被打瞎后,现在右眼的视力也下降到了0.3左右。为了给妻子治眼,家里仅有的积蓄都花光了,还欠下了很多钱。妻子已经下岗在家好多年了,22岁的女儿还在上学。刘杰的老家在五莲,她的父母垫付了1800元以后就不再过问了,现在他也不知道向谁索赔。

  ■庭审辩解扔马扎没想会伤到谁

  2005年8月份,刘杰被李沧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诉讼,高毓美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庭审期间,刘杰辩解称,自己当时喝醉了酒,眼睛模糊看不清前面的人,扔出马扎时没想到会打到哪个人,打中了高毓美完全是无意识的行为。

  李沧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杰明知到她朝人群中扔马扎可能伤到人,却仍放任自己的行为,造成他人受了重伤,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遂依法判处刘杰有期徒刑5年,赔偿高毓美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5万余元。

  本报记者栾磊本报通讯员韩继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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