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声称10万元能保人性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7:24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1月3日讯(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陈瑛 胡嫔余岚)日前,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离岗法官邓燕萍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52岁的邓燕萍曾任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2004年六七月份,当时已离岗的邓通过熟人了解到一起制毒案的基本案情,认为被告人冯某已被判处死刑并执行在破案过程中有立功表现,有可能被判死缓。于是她约见冯的妻子、妻弟
等人,并出示衡阳市中院工作证后,称自己能找关系让冯某保命,但需要10万元“活动经费”。由此,邓先后收受冯家11.8万元,除请人吃饭花去2000元、给律师屈某某2万元外,其余都由邓用于还赌债和日常开支,挥霍一空。

  2004年4月30日,邓燕萍因涉嫌徇私枉法罪被逮捕。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邓缓刑,检察机关抗诉,衡阳市中院发回重审。2005年3月,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由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