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称10万元能保人性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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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7:24 红网-湖南日报 | |||||||||
本报1月3日讯(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陈瑛 胡嫔余岚)日前,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离岗法官邓燕萍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52岁的邓燕萍曾任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2004年六七月份,当时已离岗的邓通过熟人了解到一起制毒案的基本案情,认为被告人冯某已被判处死刑并执行在破案过程中有立功表现,有可能被判死缓。于是她约见冯的妻子、妻弟
2004年4月30日,邓燕萍因涉嫌徇私枉法罪被逮捕。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邓缓刑,检察机关抗诉,衡阳市中院发回重审。2005年3月,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由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