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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河个人委托贷款“红包”变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7:49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毕纲记者王玥)新年伊始传来好消息,秦淮河环境综合整治个人委托贷款收益2005年派发的“红利”将有所增长,每万元年税前利息将从原来的400元上调到460元,上调幅度为15%。

  记者从民生银行和南京城建集团获悉,由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2002年末推出的秦淮河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项目融资总额为3亿元。2003年、2004年2次利息支付,每年的税前
年利息收益率都是4%,即每万元年税前利息收入400元。而从2005年起,每年税前年收益率上调到4.6%,即每万元年税前利息收入460元。计息办法仍然与前2年一样,贷款收益须扣除0.1%的手续费、20%的个人所得税。以1万元委托贷款本金为例,到期实际收益的计算公式为:(10000×4.6%-10000×0.1%)×(1-20%)=360元,较原来的每年312元多增加48元,增幅为15%。届时办理了账户信息即时通的客户,将收到银行发送的利息到账告知手机短信。

  据悉,根据贷款合同生效时间的不同,秦淮河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多对一”个人委托贷款,将分成两批支付2005年度的贷款利息。民生银行南京分行将在2006年1月2日和1月16日通过转账方式将贷款利息直接转入与个人委托贷款合同对应的民生卡内。客户可以通过民生银行在南京的12家支行网点柜面、31家自助银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暨电话银行95568、民生网上银行查询利息资金到账信息。需要提醒客户的是,由于利息支付是在营业终了后通过批量处理进行转账,首批利息资金实际到账抵用时间在1月2日晚。

  根据规定,如果持有期不足5年,即提前赎回的个人委托贷款,将根据合同约定执行相应档次利率,即持有满2年、3年、4年的分别按3.1%、3.3%、3.5%的年利率标准支付相应利息。

  (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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